美是怎样如何评判或比较的?
为了回答这个问题,我们试举一例以说明:有一位22岁的姑娘,总是过于注意她的塌鼻子,认为这会影响她的就业,所以她很想改变它,特来看美容外科医生。经手术以后她感觉到她的容貌改变了许多,并且很自信。自信意味着一个满意的结果。同时,外科医生也认为这个手术很成功,因为他使那个姑娘更漂亮、更自信了。这个例子说明,美的评价是由医患双方来共同评判的。
美的评判应该由医患双方参与。医疗领域里的每一个人,包括医疗的实践者和病人都是评判外观美的主体和客体。例如,当事人是医学审美评判的客体,术前,他会在告诉医生:他为什么想来做这个手术,他想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,他的手术要求和感受。术后,他自己是最好的评价者。然而,作为一个客观评价的对象,他又被医生按照医学的和美学的原则,采取一定的医学手段来修复、重塑而达到形态之美。
美不应该按照一个严格的模式来机械地执行,而应该参照不同的人和不同特征来评价。再举一个重睑的例子,医生必须按照病人的个人要求和他的外貌特征来设计手术。总之,应由医生和病人共同参与手术,涉及医患双方,不仅仅是医生,也不仅仅是病人,或仅是一群医者。
但是,不能被忽略的是,美的评价不仅仅是医生怎样看待病人,也不仅是手术前后照片的对比,而是病人的满意度。如果病人对手术效果满意,他对美的追求就实现了。